美签 DS-160 电子照片规格:像素、文件大小、头高与眼镜规则
DS-160 电子照:正方形彩色 JPEG,600×600–1200×1200 px,文件 ≤240 KB,24-bit sRGB,压缩比 ≤20:1;白或 off-white 纯色底;头高占画面 50%–69%,眼睛距底边 56%–69%;近 6 个月正面中性照。自 2016-11-01 起一般不得戴眼镜。按 travel.state.gov Digital Image Requirements 与 Photo Composition Template 自测;最终是否接受由使领馆决定。
DS-160 / 美国非移民签证电子照片须为正方形彩色 JPEG:像素 600×600–1200×1200、文件 ≤240 KB、24-bit sRGB、压缩比 ≤20:1;纸质对照为 2×2 英寸(51×51 mm)。头高(发顶到下巴)占画面高度 50%–69%(纸质约 25–35 mm),眼睛高度距底边 56%–69%。背景 plain white or off-white,近 6 个月正面中性照。自 2016-11-01 起签证照一般不得戴眼镜(极少数医疗例外需证明)。本页只整理 travel.state.gov / CEAC 公开可测项;是否接受由使领馆裁量,不保证过审。
适用范围
- 美国非移民签证 DS-160 电子照片上传(B1/B2、F、H、J 等常见类别)
- travel.state.gov 公开的数字图像与构图模板要求
- CEAC / GenNIV 上传校验口径(宽高相等、最小 600×600、≤240 KB)
- 纸质 2×2 英寸签证照对照(51×51 mm)
- 自 2016-11-01 起的眼镜政策(一般禁止 + 医疗例外)
规格
| 字段 | 取值 |
|---|---|
| DS-160 格式 | 正方形彩色 JPEG(宽高相等) |
| DS-160 像素区间 | 600×600–1200×1200 px |
| DS-160 最大文件 | ≤ 240 KB |
| DS-160 压缩比 | 压缩比 ≤ 20:1 |
| 色彩空间 | 24-bit sRGB |
| 英寸尺寸 | 纸质对照 2×2 英寸(约 51×51 mm) |
| 美国数字 头部比例 | 发顶到下巴占画面高度 50%–69% |
| 美国纸质 头部高度 | 纸质头高约 1–1⅜ 英寸(25–35 mm) |
| 眼睛位置 | 眼睛高度距底边 56%–69%(纸质约 1⅛–1⅜ 英寸) |
| 底色 | plain white or off-white |
| 时效 | 近 6 个月内拍摄 |
| 表情 | 正面、中性表情、看镜头、全脸可见 |
| 美国 眼镜规则 | 自 2016-11-01 起一般禁止戴眼镜 |
| 医疗例外 | 极少数医疗原因无法摘镜时可例外,须医疗专业人士签署证明 |
| 图像编辑限制 | 不得数字化美颜或改变外貌;须如实反映当前外貌 |
| 官方参考 | travel.state.gov Photograph / Digital Image / Composition Template;CEAC 上传校验 |
| 适用场景 | 美国非移民签证 DS-160 电子照片上传及 2×2 纸质对照 |
| 备注 | 系统能上传 ≠ 使领馆最终接受;是否接受由使领馆裁量,本页不保证过审 |
注意事项
- ⚠ 不要承诺或暗示「按本页做就一定过审」。travel.state.gov 写明照片是否接受由使领馆裁量;系统能传上去 ≠ 领馆最终接受。
- ⚠ 不得对数字图做美颜、磨皮、改五官、换发型等改变外貌的处理;公开规则要求照片如实反映当前外貌。
- ⚠ 自 2016-11-01 起签证照一般不得戴眼镜;仅极少数因医疗原因无法摘镜的情形可例外,且需医疗专业人士签署证明。日常近视/远视不是例外。
- ⚠ 背景必须是 plain white or off-white:花纹墙、渐变、身后阴影、头顶过曝发白、衣领与背景糊在一起,都是常见退回点。
- ⚠ 文件过大(>240 KB)、非正方形、分辨率低于 600×600、压缩过度导致糊脸,CEAC 上传阶段就可能失败。
- ⚠ 官方规格以 travel.state.gov 当年页面为准;本页依据仓库已核实来源整理,若官方更新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
先记可测规格(DS-160 上传最常卡这里)
美国非移民签证在线申请表是 DS-160,电子照片在 CEAC 系统上传。公开规格分散在 travel.state.gov 的 Photograph Requirements、Digital Image Requirements、Photo Composition Template,以及 DS-160 说明页;CEAC / GenNIV 侧还会机检「宽高相等、最小 600×600、文件 ≤240 KB」等项。
写进申请前,先用下面这张「可测清单」自检:格式是否为正方形彩色 JPEG;像素是否在 600×600–1200×1200;文件是否 ≤240 KB;是否 24-bit sRGB、压缩比不超过 20:1。这些数字来自国务院公开的数字图像要求,不是第三方总结出来的「经验值」。
纸质对照尺寸是 2×2 英寸(约 51×51 mm)。若你先冲印再扫描,公开页也提到可对既有 2×2 英寸照片按约 300 ppi 扫描——但仍需满足上传端的像素、文件大小与构图要求。
- 正方形彩色 JPEG;宽 = 高
- 像素:600×600–1200×1200
- 文件:≤ 240 KB;24-bit sRGB;压缩比 ≤ 20:1
- 纸质对照:2×2 英寸(51×51 mm)
- 背景:plain white or off-white
- 拍摄:近 6 个月;正面、中性表情、看镜头、全脸可见
头高与眼睛位置:按构图模板量,不要凭感觉
Digital Image Requirements 管的是文件;Photo Composition Template 管的是脸在画面里的位置。很多「像素和大小都对、还是被退」的情况,卡在头太小、头顶空白过大、或眼睛位置偏低。
官方模板给出的数字图比例:头部(含头发)从发顶到下巴,应约占画面高度的 50%–69%;眼睛高度距画面底边约 56%–69%。对应到纸质 2×2 英寸:头高约 1–1⅜ 英寸(25–35 mm),眼睛距底边约 1⅛–1⅜ 英寸。
自测时用修图软件或任意能读像素坐标的工具即可:量出发顶到下巴的像素数 ÷ 图高,看是否落在 50%–69%;再量眼睛中线到图底的像素数 ÷ 图高,看是否落在 56%–69%。不要把「脸看起来挺大」当成合格。
- 头高(发顶→下巴):数字图高度的 50%–69%;纸质约 25–35 mm
- 眼睛高度(眼→底边):数字图高度的 56%–69%;纸质约 1⅛–1⅜ 英寸
- 常见偏出:头顶留白过大、下巴被裁切、侧脸/仰头、头发最高点没算进头高
眼镜、美颜与改脸:公开规则怎么写
自 2016-11-01 起,美国国务院对签证照片执行「一般不得戴眼镜」。公开说明的目的是减少镜片反光和阴影造成的处理延误。例外非常窄:仅当因医疗原因无法摘镜(例如近期眼科手术需防护且行程紧急),并需医疗专业人士签署证明。日常近视、远视、防蓝光镜、装饰镜都不构成例外。
同一套公开要求还强调:照片须如实反映申请人当前外貌;不得通过数字化手段美颜、改变五官或外貌。手机默认美颜、瘦脸、磨皮、换发型滤镜,都可能让照片与本人不一致——这不是「好看一点没关系」的问题,而是官方明确反对的改动。
帽子、耳机、大部分头饰通常也不应出现;宗教头巾等情形以 travel.state.gov 当年页面说明为准,且仍须全脸清晰可见。本页不扩展未在已核实来源中写明的细则。
常见拒因与可执行修复
把拒因拆成「上传阶段」和「人工/后续阶段」更好排查。上传阶段多半是正方形、像素下限、240 KB;后续阶段更常是构图、背景、眼镜、是否像近期本人。
下面按问题类型给修复方向。修复目标是贴近公开规格,不是追求「某工具一键保证过审」——那种承诺本身就不可信。
- 文件 >240 KB 或非 JPEG:导出为 JPEG,必要时缩到 600×600 后再压质量;保持 24-bit sRGB,避免压到严重糊脸。
- 非正方形 / 低于 600×600:居中裁成 1:1,再确认落在 600–1200 区间。
- 头太小或眼睛偏低:按 50%–69% / 56%–69% 重新构图,不要只靠四周加白边「凑正方形」。
- 背景脏、有阴影、偏灰黄:换到白或 off-white 均匀纯色底;消除肩颈与背景之间的投影。
- 戴眼镜或有明显反光:摘镜重拍;有医疗例外才走证明路径。
- 美颜/磨皮/改五官:关闭美颜,用未改脸的原图重新制作。
- 超过 6 个月或外貌变化大(发型大变、整容等):按近 6 个月、反映当前外貌的要求重拍。
和本站工具怎么配合(可选)
若你需要按美签常见 2×2 / 白底出一张候选图,可在制作页选择对应规格后导出,再用检查页核对像素与文件是否落在可测区间。工具输出只是按公开规则准备的候选文件,不能替代使领馆判断,也不等于「已过审」。
提交前仍建议对照 travel.state.gov 当年页面与 CEAC 上传提示再看一眼;官方若更新数字或例外说明,以官方为准。